诈骗罪流水不明会怎么判?


在诈骗罪中,犯罪流水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实施诈骗行为所涉及的资金往来数额,它能直观反映诈骗行为的规模和危害程度。通常,流水金额越大,意味着被害人遭受的损失越大,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也就越高。然而,当诈骗罪流水不明时,司法机关并不会束手无策,而是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犯罪嫌疑人的刑罚。 首先,司法机关会尽力查明犯罪事实和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这就要求司法机关通过各种合法手段,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比如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相关书证、电子数据等,以此来还原诈骗行为的全貌。 其次,若无法明确具体的诈骗流水,法院会考虑其他情节来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其他严重情节”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就包含了除诈骗流水之外的因素,例如诈骗的手段是否恶劣、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 此外,如果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犯罪嫌疑人的诈骗数额达到入罪标准,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构成诈骗罪。疑罪从无是现代刑事司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它体现了对人权的保障和对司法公正的追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