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家的房子在离婚时怎么判?

我和伴侣打算离婚,老家有一套房子,这房子是我们婚后一起出钱翻新的,但房产证上只有他的名字。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这套房子会怎么判,我能分到一部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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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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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老家房子的判决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归属和分割方式。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要明确房子是婚前还是婚后取得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老家的房子是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购买或者建造好的,并且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一般情况下,这套房子会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然而,如果是婚后购买或者建造的房子,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会按照均等分割的原则处理,但也会考虑一些特殊情况。 比如,若双方对房产的出资情况不同,在分割时可能会根据实际出资比例来确定各自的份额。如果一方能够证明自己在购房或者建房过程中出资较多,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适当多分。 另外,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要是双方对房子的归属和分割存在争议,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总之,老家房子在离婚时的判决需要结合房子的取得时间、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建议在处理离婚房产分割问题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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