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身份人员参与的共同犯罪的性质具体应如何判断?

我参与了一起犯罪,其中有具有特定身份的人。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像这种有身份人员参与的共同犯罪,其性质是怎么判断的。我想了解判断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以及这对我会有怎样的影响,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view-more
  • #身份共犯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有身份人员参与的共同犯罪性质如何判断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概念。共同犯罪指的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有身份人员,这里的“身份”通常是指刑法所规定的影响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人身方面的特定资格、地位或状态,比如国家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等。 判断有身份人员参与的共同犯罪性质,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和考量多个因素。 首先,依据法律规定,按照主犯犯罪的基本特征来确定共同犯罪的性质。《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规定,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共犯论处;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这表明在这类案件中,主犯的身份和行为性质对共同犯罪性质的认定起着关键作用。如果主犯是有身份人员,且利用了其身份带来的职务便利实施犯罪,那么通常会按照该身份人员构成的犯罪来认定共同犯罪性质。例如,国家工作人员与无身份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便利进行贪污行为,即便无身份人员也参与其中,整个共同犯罪仍认定为贪污罪。 其次,要考虑各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虽然身份因素很重要,但并非唯一决定因素。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有身份人员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而无身份人员起主要作用,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比如在一些经济犯罪案件中,有身份人员可能只是提供了一些辅助性的便利,而无身份人员策划、组织并实施了主要的犯罪行为,此时需要结合全案情况,分析各行为人的行为对犯罪结果的原因力大小等因素,来确定共同犯罪的性质。 再者,犯罪行为与身份的关联性也是判断的重要方面。如果有身份人员参与犯罪,但犯罪行为并未利用其特定身份所带来的便利,那么可能不按照身份犯的犯罪性质来认定。例如,有身份人员与他人共同实施盗窃行为,但该盗窃行为与他的身份没有任何关联,就不能仅仅因为其具有某种身份,就将共同犯罪认定为与该身份相关的犯罪。 总之,判断有身份人员参与的共同犯罪性质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主犯的特征、各行为人在犯罪中的作用以及犯罪行为与身份的关联性等多个因素,并严格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准确判断。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