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就违法建筑物订立的租赁合同的效力?


在判定就违法建筑物订立的租赁合同的效力时,我们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 首先,让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违法建筑。违法建筑通常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这一规定表明,原则上,基于违法建筑物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比如,没有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建造的房屋,其租赁合同在一开始就是无效的。 然而,法律也给出了一定的补救措施。如果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出租人能够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建设,那么原本无效的租赁合同会被认定为有效。这种规定也是为了尽量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和交易的安全性。 当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并不意味着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没有了处理方式。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违法建筑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应返还租赁的房屋,出租人应返还已收取的租金。如果因为合同无效给一方造成了损失,比如承租人对房屋进行了装修等,有过错的一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涉及到违法建筑租赁合同效力的纠纷,当事人应该积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房屋建设的审批文件、租赁合同等,以便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时,也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获取更准确和详细的法律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