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完全责任该如何判定?


医疗事故完全责任的判定是一个严肃且有明确法律依据和相关标准的过程。 首先,我们要了解医疗事故的定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而完全责任,意味着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判定医疗事故完全责任通常会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一是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比如在手术过程中,医生没有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范,导致患者术后严重感染。这就是违反了诊疗护理规范,属于违法行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也明确指出,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这里的违法行为就是判定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其次,要分析过失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患者的损害后果完全是由于医疗机构的过失行为直接导致的,没有其他因素的介入,那么就可以判定为完全责任。例如,药剂师发错药,患者服用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且没有其他因素能导致这种不良反应,那么医院就可能要承担完全责任。 此外,在判定过程中,还会有专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鉴定专家组会综合各种因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来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应承担完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