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医疗事故罪如何判定?
我是一名护士,最近工作压力挺大的,就怕出什么差错。我想了解下,如果真的不幸发生了医疗事故,法律上是怎么判定护士构成医疗事故罪的呢?是只要有事故就算,还是有什么具体的条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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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医疗事故罪的判定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从主体方面来看,护士作为医务人员,属于医疗事故罪的主体范畴。也就是说,在符合相关条件下,护士可能会被认定构成此罪。 在行为方面,关键在于“严重不负责任”。这表现为护士在医疗护理过程中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例如,没有严格遵守查对制度,打错针、发错药;或者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对病人进行巡视和观察等。 对于损害结果,必须是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通常是指造成就诊人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后果。 判定护士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还需要看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就诊人的死亡或者严重损害身体健康的结果,是由于护士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所直接导致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判定护士医疗事故罪需要综合考虑主体、行为、损害结果以及因果关系等多个要素,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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