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怎么判定?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判定,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这能帮助我们确定在动物伤人事件中,谁应该承担责任以及承担多大的责任。 首先,我们要了解无过错责任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这就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只要饲养的动物对他人造成了损害,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要承担责任,不用考虑他们有没有过错。比如说,张三养的狗在小区里突然咬伤了李四,张三不能以自己不知道狗会咬人来推卸责任,通常他是要对李四的受伤负责的。不过,如果李四是故意去挑衅狗,导致被咬伤,那么张三就有可能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对于一些特殊的危险动物,适用更严格的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没有免责事由,不管被侵权人有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饲养人或管理人都要承担责任。比如王五养了一只禁止饲养的藏獒,即使是别人故意去招惹藏獒被咬伤,王五也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在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情况下,适用过错推定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游客在动物园被动物伤害,动物园首先被推定有责任,但如果动物园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管理职责,比如围栏高度符合标准、警示标识清晰等,就可以不承担责任。 在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规定,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比如赵六遗弃了自己的猫,这只猫在外面抓伤了别人,赵六还是要对伤者负责。 总之,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判定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条文来确定。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尽到管理义务,避免动物对他人造成损害;而被侵权人也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在受到损害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