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合法拒交物业费?


在探讨如何合法拒交物业费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物业费的定义。物业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业主是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的。 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业主可以合法拒交物业费。 第一种情况是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比如,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小区的卫生清扫频率和标准,但物业却长期不打扫楼道、垃圾清理不及时,导致小区环境脏乱差;或者合同约定了小区要有完善的安保措施,如24小时巡逻、门禁系统正常运行等,但实际情况是安保人员配备不足,门禁形同虚设,经常有外来人员随意进出,给业主的生活带来安全隐患。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如果物业没有做到这些,业主就有权拒交物业费。 第二种情况是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物业费的收费标准通常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如果物业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业主可以拒绝缴纳提高部分的费用。《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三种情况是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且还在保修期内。如果房屋出现漏水、墙体裂缝等质量问题,而开发商委托物业进行维修,但物业没有履行维修义务,业主可以暂时拒交物业费,并要求物业尽快联系开发商解决问题。《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了不同类型房屋的最低保修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开发商有责任对房屋质量问题进行维修。 如果业主决定拒交物业费,一定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对于物业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情况,可以通过拍照、录像、记录物业投诉处理情况等方式来证明。同时,建议业主先与物业进行沟通协商,以书面形式提出整改要求,并给予合理的整改期限。如果物业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整改,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进一步协商,或者向相关部门投诉,如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物价部门等。在必要时,业主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合法拒交物业费需要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不能随意拒交。业主应当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