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立的遗嘱才是有效的?

我想立个遗嘱,把自己名下的房产留给子女,但又怕立的遗嘱不符合法律要求,到时候不生效。我不太清楚立遗嘱有哪些具体的规定和条件,想了解一下怎样立遗嘱才能保证它是有效的,避免之后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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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遗嘱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使遗嘱有效,需要满足多个方面的条件。下面从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两个方面为您详细解释。 从实质要件来看,首先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简单来说,就是立遗嘱人要能够清楚地认识自己的行为,明白自己在立遗嘱以及遗嘱所产生的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例如,患有严重老年痴呆症,无法正确表达自己意愿的老人所立的遗嘱就是无效的。 其次,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这意味着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自己内心的想法,没有受到他人的威胁、欺骗或者强迫。如果遗嘱是在他人胁迫下订立的,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该遗嘱无效。 再者,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遗嘱不能将国家所有的财产进行处分,也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民法典》也有相关规定保障这一点。 从形式要件来看,遗嘱有多种形式,每种形式都有其特定的要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则需要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总之,要确保遗嘱有效,立遗嘱人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来订立遗嘱,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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