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案件怎么调解?


医疗事故调解是指在第三方的主持下,医患双方就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医疗事故案件调解的相关内容。 首先,调解的途径主要有三种。一是医患双方自行调解,也就是双方直接面对面沟通协商,这是最基本也是最常见的一种方式。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二是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当医患双方不愿意自行协商或者自行协商不成时,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三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这是一种中立的第三方调解方式,人民调解委员会会以客观公正的立场来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其次,调解的流程一般如下。如果是自行调解,双方先确定一个合适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双方要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见。对于医院方,要对事故的经过、原因等进行说明;对于患者方,要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等。如果是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调解申请后,会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卫生行政部门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提出调解方案供双方参考。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时,会安排专业的调解员主持调解,调解员会听取双方的陈述,进行分析和疏导,引导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再者,调解需要准备的材料。患者方一般需要准备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报告等,这些材料能证明医疗事故的发生以及患者的损害情况;身份证明,用于证明自己的身份;还可以准备一些与赔偿相关的证据,比如医疗费发票、误工费证明等。医院方则需要准备医疗相关的记录、诊疗规范等材料,以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符合规定。 最后,调解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双方都要保持冷静和理性,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合理表达自己的诉求。患者方不能提出过高的、不合理的赔偿要求;医院方也不能推卸责任。在达成调解协议后,要签订书面的调解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后续出现纠纷。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