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离婚后如何迁移户口地址?
我在天津和前夫离婚了,现在想把户口迁走,但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不清楚要准备什么材料,走哪些流程。有没有了解这方面情况的朋友,能给我讲讲天津离婚后迁移户口地址的详细步骤和要求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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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离婚后迁移户口地址,主要涉及到市内迁移和市外迁移两种情况,下面为您分别介绍。 市内户口迁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在天津办理市内户口迁移,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一般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等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申请,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迁移。 市外户口迁移:如果是要将户口迁出天津,除了上述提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相关规定外,还需要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您需要先到迁入地派出所提出落户申请,获得准予迁入证明后,再回到天津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迁入地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准予迁入证明等。在办理过程中,务必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按照规定的流程逐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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