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终本多年的案件该如何与被执行人协商?
我的案子已经终本多年了,但是钱还没要回来。我想和被执行人协商解决,可又不知道从哪儿入手,也不清楚协商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该怎么和被执行人协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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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终本”指的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当法院穷尽各种执行措施后,发现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就会暂时终结执行程序。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执行程序彻底结束,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对于已终本多年的案件,要和被执行人进行协商,首先可以尝试直接联系被执行人。你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其表明你希望协商解决债务问题的意愿。在沟通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智,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比如希望对方制定还款计划,分期偿还债务。同时,也要倾听被执行人的想法和困难,了解其是否有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所以,你和被执行人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还款的具体事宜进行协商。 如果直接沟通效果不佳,你还可以借助法院的力量。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协助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法院执行人员在处理这类事情上有一定的经验和方法,他们可以从中斡旋,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将协商内容形成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比如还款金额、还款时间、还款方式等。这样,一旦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你可以依据协议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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