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见证遗嘱该如何公证?


律师见证遗嘱是指律师应立遗嘱人的申请,根据自己的亲身所见,以律师事务所及见证律师的名义,依法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以证明的活动。而遗嘱公证则是指公证机构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首先,准备好相关材料是办理遗嘱公证的基础。一般来说,需要携带以下材料: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比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遗嘱中涉及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像房产证、车辆行驶证、存款证明等;律师见证书以及与见证遗嘱相关的其他材料,例如律师见证过程中的笔录等。这些材料能够证明立遗嘱人的身份和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情况,是公证机构进行审查的重要依据。 然后,确定办理公证的地点。根据《公证程序规则》,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也就是说,你可以选择在自己居住的地方或者立遗嘱行为发生的地方的公证机构办理。选择合适的公证机构能够确保公证程序的顺利进行。 到达公证机构后,会进入申请与受理环节。立遗嘱人需要亲自前往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在申请表中,要详细说明遗嘱的内容、立遗嘱的目的等信息。公证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果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就会受理该公证申请。如果材料存在缺失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公证机构会要求补充或修改。 接下来是公证机构的审查阶段。公证员会对遗嘱的内容、立遗嘱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对于律师见证遗嘱,公证员也会对见证过程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核实。这是为了确保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表达,并且符合法律规定。 在审查过程中,公证员可能会对立遗嘱人进行询问,了解遗嘱的相关情况。立遗嘱人应当如实回答公证员的问题。如果遗嘱涉及到复杂的财产关系或者有其他疑问,公证员可能会进行调查核实。 最后,如果经过审查,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公证机构会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是公证机构对遗嘱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证明,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拿到公证书后,遗嘱的公证程序就完成了。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即使遗嘱经过了公证和律师见证,立遗嘱人仍然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对遗嘱进行修改或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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