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伤人后营养费该如何赔付?
我开车不小心撞伤人了,伤者提出要营养费。我不太清楚这营养费该怎么给,是按什么标准来算,给多少合适,给多久,有没有什么法律规定呢?我现在很担心给少了伤者不满意,给多了自己又承担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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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撞伤人后,营养费的赔付是一个重要问题。营养费主要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也明确指出,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营养费的确定通常会考虑多个因素。首先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一般来说,伤残程度越严重,身体恢复所需的营养支持就越多,营养费也会相应增加。比如骨折等较为严重的伤害,可能就需要更多的营养来促进骨骼愈合。其次,医疗机构的意见至关重要。医生会根据受害人的病情和身体状况,给出关于是否需要额外补充营养以及补充营养的大致建议,例如建议食用何种营养品、补充营养的时长等。 在计算营养费时,常见的方法是根据当地的司法实践和经济水平,结合医疗机构的建议来确定一个每日的营养费用标准,再乘以营养期的天数。营养期一般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如果没有明确的证明,也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来确定。此外,如果双方对于营养费的数额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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