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公务员意外死亡抚恤金怎么发放?


在职公务员意外死亡抚恤金的发放涉及到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抚恤金的概念。抚恤金是国家或有关单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对于在职公务员意外死亡的情况,家属有权利获得相应的抚恤金。 依据《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在职公务员意外死亡,如果符合因公牺牲的条件,就按照因公牺牲的标准发放抚恤金;若不符合因公牺牲条件,按病故标准发放。 确定是否属于因公牺牲是关键环节。根据《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死亡的;被认定为因战、因公致残后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等情况,可认定为因公牺牲。具体的认定需要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和判断。 关于抚恤金的发放流程,一般是由公务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办理。家属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单位审核材料无误后,按照规定的标准计算抚恤金金额,并向上级部门申报。上级部门审批通过后,抚恤金会发放到指定的账户,通常是家属指定的账户。 家属领取到的抚恤金,在分配上一般由家属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参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分配。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他们一般均等分配抚恤金,但在实际分配中,会考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经济依赖程度等因素。 总之,在职公务员意外死亡抚恤金的发放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流程。家属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应及时与公务员所在单位沟通,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以便顺利领取抚恤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