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骨折住院时漏报受伤其他部位,再次住院告知大夫能否视同工伤?

我在骨折住院时不小心漏报了其他受伤部位,后来再次住院才告知大夫。现在担心这种情况会不会影响工伤认定,想知道能不能视同工伤,具体的认定流程以及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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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骨折住院时漏报受伤其他部位,再次住院告知大夫后,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视同工伤的,但需要按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首先,工伤认定主要依据的是受伤的实际情况以及与工作的关联性等因素。若确实是因工作原因导致受伤,即使存在漏报伤情的情况,也不必然否定工伤的认定。根据相关规定,若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因疏忽导致病情情况陈述被忽略,可前往社会保险管理局进行补充说明。 其次,遗漏伤情本身并不直接影响到工伤等级的评估。不过,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时必须提供详尽且完整的原始诊断报告及住院病历等相关材料。因为鉴定需要全面准确的医疗信息来判断伤情的严重程度和对劳动能力的影响。如果材料不完整,将可能对最终的鉴定结果产生重大影响。例如,某些遗漏的伤情可能在综合评估中会影响到伤残等级的判定。 最后,对于无法接受该鉴定结论的劳动者,应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其有机会对不合理的鉴定结果进行申诉。法律依据主要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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