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后原租赁合同该如何履行?
我把自己的房子转让给别人了,但之前这房子是租给别人的,签了租赁合同还没到期。我想知道,在房子转让后,这份原租赁合同要怎么履行啊?是我继续负责,还是新的房主接手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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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房屋转让后原租赁合同如何履行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买卖不破租赁’这一重要法律原则。‘买卖不破租赁’通俗来讲,就是当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原来的租赁合同并不会因为房屋的买卖而失效,新的房屋所有人需要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各项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一法律条文为‘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也就是说,在房屋转让后,原租赁合同依然有效,承租人可以按照原合同的约定继续使用该房屋,直至租赁期限届满。 对于新的房屋所有人而言,自房屋产权转移之日起,就取代了原出租人的地位,成为新的出租人。新出租人需要承担原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比如要保证房屋符合居住使用条件,不能随意干扰承租人正常使用房屋等。不过,新出租人也享有相应的权利,例如按照原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而对于承租人来说,在房屋转让后,只需按照原租赁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按时支付租金、合理使用房屋等。如果新出租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比如提前终止合同或者提高租金等,承租人可以依据原租赁合同和‘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拒绝。 若在房屋转让过程中,原出租人没有将房屋已出租的情况告知新的买受人,导致新买受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房屋,由此产生的纠纷,原出租人可能需要对新买受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这并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履行,新买受人仍需受原租赁合同的约束。 综上所述,房屋转让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新的房屋所有人成为新的出租人并履行相关义务,承租人则按照原合同继续使用房屋并履行自身义务。这样的规定既保障了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市场交易的稳定性和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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