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与同期资料该如何准备?


在企业的运营中,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与同期资料的准备是一项重要的合规工作。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如何准备这两项内容。 首先,我们需要明白什么是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和同期资料。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是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的,用于反映其与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情况的表格。而同期资料则是企业应税务机关要求,准备的与关联业务往来有关的价格、费用的制定标准、计算方法和说明等资料,它可以帮助税务机关判断企业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等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税务机关在进行关联业务调查时,企业及其关联方,以及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其他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这就从法律层面明确了企业准备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和同期资料的义务。 对于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准备,企业要先确定自身的关联方。关联方包括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企业需要收集与这些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信息,如购销业务、劳务提供、资金融通等,然后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报告表格式进行填写。填写时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出现漏报、错报的情况。 同期资料的准备相对复杂一些。同期资料主要包括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主体文档主要披露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全球业务整体情况;本地文档主要披露企业关联交易的详细信息;特殊事项文档包括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和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准备相应的同期资料。一般来说,企业需要收集和整理相关的合同、协议、发票、会计凭证等资料,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计算方法等进行详细说明。同时,同期资料应当自税务机关要求的准备完毕之日起保存10年。 在准备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和同期资料时,企业还需要注意时间要求。企业应当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一并报送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而同期资料的准备,企业应在关联交易发生年度的次年6月30日之前准备完毕。如果企业未能按照规定准备和提供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和同期资料,税务机关有权依法进行处罚。 总之,企业在准备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与同期资料时,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收集和整理相关信息,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