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预防离婚时的财产纠纷?


要预防离婚时的财产纠纷,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进行婚前财产公证。这是很多人会选择的办法,能提前明确一些财产的归属。比如一方独自出资购买的房产、汽车,在结婚后才办下产证,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在没有其他约定时,会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但通过婚前财产公证就可以清晰界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经过公证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其次,要搜集和保存夫妻共同财产凭证。像家中存折卡号、工资卡号、股票和基金账号等信息要留存,并将这些单据复印留底。对于房产证、购车协议等大额不动产的凭证,尽量保存原件。这样做能在出现财产纠纷时,清楚知晓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再者,婚后要清晰记录所有财产支出与负债情况。这样可以随时掌握家庭财产状况,如果发现财产有异常变动,能够及时察觉。 另外,防止对方隐匿共同财产也很关键。许多人因为信任配偶,而在离婚时财产受损。比如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用共同存款转移投资等行为,都可能是隐匿共同财产的手段。如果怀疑对方有此类行为,一定要谨慎观察,必要时可以委托合法的商务调查公司协助调查。要是发现对方已经开始转移财产,可以请律师在提起诉讼前,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申请财产保全,冻结房产、汽车、存款账户、股票账户等。 最后,离婚时协议签订要细致。夫妻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时,离婚协议书是必需的。协议书要对夫妻的共同财产、债权、债务,个人债权、债务,财产分割与履行等作出明确的约定,包括写明财产具体分割方法、明确共同债权债务与个人债权债务以及财产分割以后的履行方式等。若担心婚后协议履行问题,可以选择通过人民法院办理协议离婚,法院出具的司法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能保障协议的履行。 相关概念: 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