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商标维权打假?


商标维权打假,是指商标权利人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商标专用权,制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行为。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所有者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独占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在进行商标维权打假时,首先要做的是收集证据。证据是维权的关键,它可以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和造成的损失。这些证据包括侵权产品的实物、销售发票、广告宣传资料等。可以通过购买侵权产品、拍照、录像等方式来获取。在收集证据时,要确保其合法性和真实性,避免因证据瑕疵而影响维权效果。 如果选择与侵权方协商解决,应该以书面形式进行沟通,明确指出对方的侵权行为,并要求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表达。如果能够达成和解协议,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若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另外,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胜诉,侵权方需要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