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破坏交通设施罪是一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以下是关于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责任追究的相关内容: **一、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定义及行为表现** 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例如,故意破坏铁路轨道,使火车有倾覆危险;破坏机场的导航灯塔,让飞机面临坠毁风险等行为,都可能构成此罪。 **二、不同情形下的责任追究** 1.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的破坏行为只是存在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但还没有实际造成严重后果,就会在这个量刑幅度内追究责任。比如,有人破坏了公路上的交通标志,虽然还没有引发交通事故,但已经足以让过往车辆面临行驶危险,这种情况下就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 **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的“严重后果”通常是指造成了交通工具的倾覆、毁坏,导致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等。例如,破坏桥梁导致火车脱轨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行为人就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处罚。 **三、责任追究的依据和考虑因素** 在具体追究责任时,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首先,会判断行为人的破坏行为是否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这是认定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其次,会考虑实际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如人员伤亡数量、财产损失大小等。此外,行为人的主观故意程度、犯罪动机等也会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