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后三个月以后才开工资,这种做法合法吗?
我最近和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本以为很快就能拿到工资,没想到公司说要三个月后才发。我现在生活开销比较大,急需这笔钱,心里很着急。我就想知道这种三个月后才发工资的做法到底合不合法,有没有相关规定保障我的权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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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离职后能够及时获得应得的劳动报酬,以维持正常生活。依据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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