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强奸同事会怎么处理?
我是一名公职人员,单位有个同事竟然对另一个同事实施了强奸行为。我很想知道在法律上,对于这种身为公职人员却做出强奸同事恶劣行径的人,会有怎样的处理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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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强奸罪这个概念。强奸罪指的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这里的违背妇女意志,就是说妇女不愿意发生性行为,而犯罪人通过暴力、胁迫等办法强迫她就范。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层面来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也就是说,公职人员强奸同事,一旦被认定构成强奸罪,就要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来量刑。 其次,因为犯罪人是公职人员,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还会面临政务处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规定,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二)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三)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公职人员强奸同事属于故意犯罪,所以大概率会被开除公职。这样一来,他不仅会受到刑事法律的制裁,也会失去公职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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