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快速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 要快速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首先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步,准备材料。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此外,还需要提供双方近期免冠照片等。准备齐全材料可以避免因材料缺失而耽误时间。 第二步,申请离婚登记。夫妻双方要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查看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等。 第三步,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若想快速离婚,在冷静期内双方都不要反悔。 第四步,审查和发证。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审查无误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总之,要快速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关键在于提前准备好材料,在冷静期内不反悔,并及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后续的申请和审查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