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事实婚姻该如何认定与处理?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办了婚礼,一起生活好几年了,周围人也都觉得我们是夫妻。现在有点矛盾想分开,不知道这种情况算不算事实婚姻,该怎么认定和处理,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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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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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在我国,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和处理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首先,我们来看事实婚姻的认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里所说的结婚实质要件,包括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双方自愿结婚、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比如,在1993年,张三和李四未办理结婚登记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符合上述结婚实质要件,那么他们的关系就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 而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也就是说,从这个时间点之后,我国法律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的男女,只能认定为同居关系。例如,王五和赵六在1995年开始以夫妻名义生活,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他们之间就只是同居关系,而非事实婚姻。 接下来,说说事实婚姻的处理。如果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在处理离婚问题时,适用法律关于合法婚姻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认定为同居关系的情况,不存在离婚的说法,而是解除同居关系。在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时,一般按照共有财产分割和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处理。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而对于子女抚养问题,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双方应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了解事实婚姻的认定和处理规则,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无论是事实婚姻还是同居关系,在处理相关问题时都应当遵循法律规定,以确保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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