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和标准。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夫妻共同债务就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产生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具体来说,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表示认可的债务,肯定是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一起在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一方借钱后,另一方知道了表示同意一起偿还,这就属于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对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维持家庭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等费用。像购买生活用品、支付孩子学费、看病就医等产生的债务,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为这些都是为了满足家庭日常基本生活需求。 然而,如果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比如借了一大笔钱去投资,另一方并不知情也没有参与,这种情况下,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比如债权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这笔投资收益用于了家庭开销,或者夫妻双方实际上都参与了这个投资项目,那么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纠纷,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比如借款的用途证明、夫妻双方关于债务的沟通记录等。通过这些证据来判断债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共同债务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