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上月税费的分录怎么做?


在会计处理中,缴纳上月税费的分录需要根据不同税种来分别进行账务处理。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税种缴纳上月税费的分录做法。 首先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缴纳上月未交的增值税时,要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这里的“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是用来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后,纳税人应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而在会计上就需要通过这样的分录来记录缴纳情况。 对于企业所得税,缴纳上月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时,分录为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会计上通过这样的分录来反映企业所得税的缴纳。 再看消费税,缴纳上月消费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核算企业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消费税的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纳税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消费税,会计分录就是对这一缴纳行为的记录。 此外,像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缴纳上月这些税费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这些附加税费是以增值税、消费税等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企业按照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附加税费后,在实际缴纳时就通过上述分录来体现。总之,不同税种的缴纳分录虽然科目不同,但基本原理都是借记相应的应交税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这样能清晰反映企业税费的缴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