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公司法人转钱到银行扣手续费该如何做账?


在财务处理中,我们先来理解一下几个关键概念。法人转钱到银行产生的手续费,这是公司在资金流转过程中发生的一项费用支出。从会计的角度来看,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对于这种情况的账务处理,我们需要依据相关的会计准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权责发生制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在实际操作中,一般会将法人转钱到银行扣的手续费计入“财务费用”科目。“财务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 具体的账务处理分录如下:当发生手续费时,借记“财务费用——手续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例如,法人转钱到银行扣了100元手续费,那么分录就是:借:财务费用——手续费 100 元;贷:银行存款 100 元。这样处理的原因是,手续费是企业在资金流转过程中为银行提供的服务所支付的费用,属于企业的筹资活动相关费用,所以计入“财务费用”科目。同时,银行存款减少,所以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另外,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还需要注意相关的税务问题。手续费支出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企业需要取得合法有效的扣除凭证,如银行开具的手续费发票等。如果没有取得合法有效的扣除凭证,相关的手续费支出可能无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