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支出的扣除限额如何计算?
我在做企业财务报表时,涉及到捐赠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算。我们企业去年有几笔不同类型的捐赠,有向慈善组织的,也有向受灾地区的,不知道这些捐赠的扣除限额是不是一样,该依据什么来算,希望了解相关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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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中规定不同。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里的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比如,某企业年度利润总额为100万元,那么其当年可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限额就是100×12% = 12万元。如果该企业当年实际发生公益性捐赠15万元,那么当年只能扣除12万元,超过的3万元可以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捐赠必须是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假设小李月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元,他进行了公益捐赠1000元,按照30%的扣除比例计算,可扣除限额为5000×30% = 1500元,由于他实际捐赠1000元小于扣除限额,所以这1000元可以全额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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