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抵扣发票红字冲销入账该怎么处理?
我公司之前收到的发票已经进行了抵扣,现在因为一些原因需要对这些已抵扣的发票进行红字冲销,可我不知道在入账方面该如何操作。我不清楚具体的流程和要注意的地方,想问问专业人士,已抵扣发票红字冲销入账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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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已抵扣发票红字冲销入账的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发票抵扣是指一般纳税人在缴纳增值税时,用取得的合法有效的进项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来抵减自己当期的销项税额,从而计算出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额。而红字冲销则是对之前错误或需要调整的记账凭证,用红字编制一张与原凭证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以冲销原有的错误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增值税相关规定,当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时,就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对于已抵扣发票红字冲销入账的处理,一般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购买方需要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然后,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最后,购买方收到红字发票后,将红字发票和《信息表》作为原始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冲减原来的进项税额和相关成本费用。例如,原来入账时借记“原材料”“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到红字发票后,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即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在整个处理过程中,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节点操作,确保发票的开具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面临税务风险,如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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