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社保局的工伤赔偿金该如何做账?
我公司有员工受工伤,现在收到了社保局给的工伤赔偿金,但是我不知道这笔钱在财务上该怎么处理,不知道要计入什么科目,该怎么做账才符合规定,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和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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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收到社保局的工伤赔偿金时,涉及到财务处理和会计记账的问题,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和会计准则进行操作。 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基本的财务概念。工伤赔偿金是企业员工因工伤获得的补偿款项,在会计处理上,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记录。企业一般会在员工发生工伤时,先垫付相关的费用,等收到社保局的赔偿款后再进行相应的冲减。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账务处理通常如下:当企业垫付工伤费用时,一般借记“其他应收款 - 工伤赔偿款”,贷记“库存现金”或者“银行存款”。这一步的意思是,企业先把钱付出去了,形成了对社保局的应收款项。 当收到社保局的工伤赔偿金时,如果赔偿金额与企业垫付金额相等,那么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收款 - 工伤赔偿款”,这就相当于企业之前垫付的钱收回来了。 如果赔偿金额大于企业垫付金额,多出的部分应作为职工福利处理。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收款 - 工伤赔偿款”,同时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 职工福利”。然后再将这部分职工福利发放给员工,借记“应付职工薪酬 - 职工福利”,贷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如果赔偿金额小于企业垫付金额,不足部分企业应按照规定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借记“银行存款”,借记“管理费用 - 工伤费用”(不足部分),贷记“其他应收款 - 工伤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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