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做能够减少医患纠纷?


要减少医患纠纷,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从医院和医生的角度来看,首先要做到充分履行告知义务。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或者开展临床试验等存在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在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说明等情形下,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这就要求医生不能只专注于治疗,还要把患者的病情、治疗方案、可能的风险等信息清晰、准确地传达给患者及其家属,让他们有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从而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纠纷。 其次,要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医院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的规范标准,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如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等,确保医疗行为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只有提高了医疗服务的质量,才能从根本上降低医疗事故和差错的发生概率,进而减少医患纠纷。 再者,注重医患沟通技巧也非常重要。医生在与患者交流时,要耐心倾听患者的诉求,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与患者沟通,理解患者的担忧和期望。良好的沟通可以增强患者对医生的信任,缓解患者的紧张情绪,即使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一些小的问题,也更容易得到患者的理解和配合。 从患者的角度来说,要积极配合治疗。患者有义务如实向医生提供与疾病有关的信息,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按照医嘱进行治疗。同时,患者也要理性对待医疗效果,医学并非万能,有些疾病可能无法达到理想的治疗结果,患者和家属应该有合理的预期。 此外,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也是减少医患纠纷的重要举措。当医患之间出现纠纷时,除了通过协商解决,还可以选择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或者民事诉讼等途径来解决。《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对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作出了详细规定,多元化的解决机制可以为医患双方提供更多的选择,使纠纷能够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