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延期交房时如何退房?


在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下,购房者若想退房,可按以下步骤操作。首先,需要明确法律上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者可以先进行催告。 催告是一个重要的步骤。购房者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比如发函给开发商,明确指出开发商已经延期交房,要求其在一定合理期限内交房,这个合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在发函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凭证,比如快递单号、回执等,以证明自己已经进行了催告。 若开发商在催告后的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购房者就拥有了解除合同的权利。此时,购房者可以再次以书面形式通知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通知到达开发商时合同即解除。 合同解除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也就是说,开发商应当退还购房者已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购房者因此遭受的损失,比如因房价波动导致的差价损失等。 如果开发商拒绝配合退房和退款,购房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过程中,购房者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催告函、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证明等,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