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因为拖欠工资离职是否可以要求补偿?

公司已经连续三个月没发工资了,我实在没办法就提出离职。我想知道,这种因为公司拖欠工资而离职的情况,我能不能要求公司给我补偿啊?心里没底,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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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因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而离职的情况下,劳动者通常是可以要求补偿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相关法律概念。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当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也就是说,当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以主动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 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所以,因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依据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关于经济补偿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过,劳动者要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与用人单位沟通工资问题的聊天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与用人单位就经济补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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