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三代旁系血亲的孩子该如何上户口?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收养三代旁系血亲的概念。三代旁系血亲是指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简单来说,就是和自己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同源而出的亲属。收养三代旁系血亲,就是收养符合这种亲属关系的孩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九条规定,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这意味着在一些条件上会有适当放宽。 关于给收养的三代旁系血亲孩子上户口的流程。第一步,要办理收养登记。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一般包括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等。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第二步,在办理好收养登记后,就可以持收养登记证等相关材料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收养三代旁系血亲的孩子上户口,同样要按照这个规定及时办理。 在整个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准备材料、办理手续,确保收养和上户口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户籍管理部门,他们会提供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