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后要怎么还?


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了家庭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比如夫妻一起贷款买的房子,一起开店借的钱,或者双方都签字认可的借款,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就是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偿还问题的法律依据。 当夫妻决定离婚时,对于共同债务的偿还,首先要做的就是确定债务的范围。这就需要夫妻双方一起把婚姻期间产生的所有债务进行梳理,看看哪些是属于共同债务。比如说,如果是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了自己的个人消费,像赌博、吸毒等借的钱,那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确定好债务范围后,如果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足够偿还这些债务,那就用共同财产来还。比如夫妻有一套共同的房子,卖了房子的钱就可以用来偿还债务。要是共同财产不够偿还债务,或者夫妻双方的财产是各自管理的,这时候就需要夫妻双方商量一个偿还的办法。比如可以约定一方多还一些,另一方少还一些。 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商量不出来一个结果,那就要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说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谁的收入高一些,谁的负担轻一些;还有债务产生的原因,是为了家庭生活,还是为了其他的事情。法院会根据这些因素,做出一个公平合理的判决。 此外,即使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对共同债务的偿还做出了约定或者法院做出了判决,债权人仍然有权向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全部债务。也就是说,如果一方按照约定或者判决偿还了债务之后,发现另一方没有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偿还债务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怎么还的问题时,夫妻双方要依据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处理,既要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要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