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如何偿还?
我和配偶准备离婚,我们有一些共同债务,比如房贷、车贷还有一些生活消费欠下的债务。我想知道在离婚后,这些夫妻共同债务该怎么偿还呢?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的偿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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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所负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也就是说,首先要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名下有一套房产和一些存款,先拿这些共同财产去还债务。如果共同财产足够还清债务,那事情就比较简单,债务清偿完毕即可。 要是共同财产不够偿还债务,或者夫妻双方的财产是各自管理、各自所有的情况,这时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偿还债务。比如双方可以约定一方偿还大部分,另一方偿还小部分;或者按照一定的比例来分担债务等。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债务偿还达成一致协议,那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债务的用途等因素,来确定合理的偿还方式和比例。总之,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后一般是共同偿还,具体的偿还办法有多种,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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