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孩子一儿一女离婚会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涉及一儿一女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判定,法律是有明确规定和多种考量因素的。 首先,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大前提。 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具体判定,第一步是看孩子的年龄。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陪伴,从生理和心理需求来讲,母亲能更好地满足。比如孩子还在哺乳期,母亲能给予更贴心的照料。不过,如果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生活;或者母亲有抚养能力但不尽抚养义务等特殊情况,孩子也可能由父方直接抚养。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的“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会涉及多方面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条件好的一方,可能在孩子的生活、教育等方面提供更好的物质基础;抚养能力,包括有没有时间陪伴孩子、能不能给予孩子良好的教育引导等;还有孩子一直以来的生活环境,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孩子不利,所以稳定的生活环境也是考量因素之一。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周岁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能表达自己想跟谁生活,法院会充分尊重他们的选择。比如孩子明确表示想跟父亲生活,并且父亲也有抚养能力,法院在判决时就会考虑孩子的这个意愿。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两个孩子的情况,法院有可能判决一人抚养一个,这样既考虑到经济责任的分摊,也考虑到家长精力等因素。但这不是绝对的,还是要综合上述各种因素来判定。总之,法院判决的核心宗旨是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维护孩子的最大利益。法律依据就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