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假装受伤离婚会怎么判?
我最近发现父母行为有点奇怪,感觉他们像是假装受伤闹离婚。我很担心,也不明白如果真走到那一步法院会怎么判。想知道法院在这种情况下,是怎么判断离不离的,财产、孩子抚养这些问题又会怎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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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不存在“假装受伤离婚”这样特定的法律概念。离婚诉讼中,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关键在于判断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比如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准予离婚。若只是假装受伤,而不存在这些导致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法院大概率不会准予离婚。 关于财产分配,如果双方能协商一致,那按照协商结果来分。若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相关原则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家中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可能在财产分配上会适当倾向抚养孩子的一方;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没有过错,另一方存在过错行为,也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孩子抚养问题上,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例如孩子长期跟随一方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对其成长明显不利,那这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较大。总之,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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