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破裂离婚案件如何判?


在我国,婚姻破裂后离婚案件的判决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 首先,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是为了尽量修复夫妻关系,看看是否有和好的可能。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具体来说,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准予离婚:一是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简单说就是在已有婚姻的情况下和别人结婚或者长期稳定地共同生活;二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比如对配偶或家人进行身体、精神上的伤害,或者不管不顾;三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长期沉迷这些不良行为还不改正;四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注意是因为感情问题分开居住满两年;五是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是个兜底条款,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还有就是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像婚姻基础(比如怎么认识、恋爱多久结婚等)、婚后感情(日常相处情况)、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是否还一起生活等)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 除了是否准予离婚,离婚案件还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财产分割一般是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确定抚养权归属,比如孩子年龄、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等。 相关概念: 重婚: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虐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手段,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遗弃: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