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事实离婚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没领结婚证,但像夫妻一样生活很久了,现在过不下去想分开,想知道这种事实离婚法院会怎么判啊?是按普通离婚那样分割财产、处理孩子抚养权这些问题吗?不太清楚具体规定,想了解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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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对于事实离婚的判定,首先要明确不同时间阶段的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如果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在离婚判决时,法院会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比如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就应当准予离婚。 在财产分割方面,如果是事实婚姻关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要是涉及子女,所生子女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定抚养权归属以及确定抚养费用等问题。 但如果不构成事实婚姻,只是解除同居关系,财产能证明是个人的归个人,不能证明的按共同共有处理。子女问题处理原则和事实婚姻类似。总之,具体判决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等来确定。 相关概念: 事实婚姻:指男女之间未依照法定程序完成正式结婚登记,却以夫妻之名共同生活并得到社会公众广泛认可的结合形式。 同居关系: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形成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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