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证据该如何封存?
我最近和医院发生了医患纠纷,听说证据封存很重要,但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担心如果封存方式不对,会影响后续维权。想了解一下在医患纠纷中,证据封存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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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患纠纷中,证据封存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环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证据封存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明确可以封存的证据范围。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可封存的病历资料包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这些病历资料对于还原医疗过程、判断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等具有关键作用。除了病历资料,疑似引起不良后果的现场实物,如药品、血液、医疗器械等也可以封存。 然后是封存的流程。当医患双方任何一方提出封存要求时,应当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对于病历资料的封存,医疗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病历资料复印并密封,在封口处加盖医疗机构印章,注明封存日期和时间,医患双方各执一份封存件。如果是封存疑似引起不良后果的现场实物,应当对实物进行封存,并由医疗机构保管。 在封存过程中,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一是要确保双方都在场,以保证封存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二是要详细记录封存的物品名称、数量、封存时间等信息,避免日后产生争议。三是对于封存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防止损坏或丢失。如果封存的物品需要检验,应当由双方共同委托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委托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指定。 总之,医患纠纷证据封存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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