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婚姻法有哪些新规定?

我准备结婚了,想了解下民法典里关于婚姻这一块有啥新的规定,毕竟结婚是大事,想提前知道这些新规定会不会对以后的婚姻生活有影响,比如财产分配、离婚相关的规定之类的,免得以后出现问题了都不知道怎么处理。
展开 view-more
  • #婚姻新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民法典颁布之后,原来的婚姻法被整合进了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编,其中有不少新规定。 首先,在结婚方面,疾病不再是禁止结婚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里所说的撤销婚姻,通俗来讲,就是这段婚姻在法律上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就好像没结过婚一样。这保障了另一方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决定是否结婚的权利。 其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这一规定避免了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负债”,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再者,在离婚冷静期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给想要冲动离婚的夫妻一个缓冲的时间,避免因一时冲动而离婚。 另外,在离婚财产分割上,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体现了法律对弱势方和无过错方的保护。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