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时房子该怎么卖?


当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公司名下房子的售卖有一套特定的流程和规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公司破产的概念。公司破产指的是公司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由债权人或公司自身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后宣告公司破产。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所有财产包括房子都要用于清偿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负责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等。对于公司名下的房子,管理人会对其进行评估。评估是为了确定房子的市场价值,以便后续进行合理的售卖。评估机构通常是由管理人通过法定程序选定具有专业资质的评估公司来进行。评估完成后,管理人会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变价方案。这个变价方案需要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债权人会议是由所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它有权决定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等重要事项。如果债权人会议通过了变价方案,管理人就可以按照方案进行房子的售卖。售卖的方式可以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进行。拍卖是一种公开竞价的方式,通常能使房子以较高的价格卖出;变卖则是由管理人直接将房子出售给买受人。在售卖过程中,所得款项要优先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出的费用,比如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等;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负担的债务,比如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等。清偿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再按照法定顺序对其他债权人进行清偿。如果还有剩余财产,才会分配给股东。总之,公司破产时房子的售卖是一个严谨的法律程序,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以保障所有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