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如何判刑,有哪些规定?
我是个小老板,之前因为资金周转困难没给员工发工资,现在有人说我这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我很担心,想知道这个罪是怎么判刑的,法律上都有哪些相关规定,会不会判得很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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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通俗来讲,就是用人单位或者个人有能力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却故意不支付,达到一定程度就会构成犯罪。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该罪的判刑及相关规定。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具体内容。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关于“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各省级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造成严重后果”一般是指由于用人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导致劳动者生活陷入困境,如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无法支付医疗费用等;引发劳动者自伤、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等。 不过,如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一审宣判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从轻处罚。这体现了法律鼓励违法者及时改正错误,积极支付劳动者报酬的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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