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账该怎么算?


离婚后关于账目的计算,主要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共同债务的承担。下面将分别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遵循协商优先的原则。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对于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屋的所有权,法院可能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如经济状况、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判决。如果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通常需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补偿的金额一般根据房屋的市场价值、剩余贷款等情况来确定。 其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例如,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贷款购买了车辆,那么在离婚时,这笔贷款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如果车辆归一方所有,那么该方需要承担剩余的贷款,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此外,在分割财产和承担债务时,还需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离婚后账目的计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建议夫妻双方保持冷静,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