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签订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签订集体合同的相关内容。 首先是确定集体协商代表。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 接着进行集体协商。双方代表就集体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提出各自的主张和要求,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协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集体合同规定》,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或出现事先未预料的问题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中止协商。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商定。 然后拟定集体合同草案。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根据协商结果拟定集体合同草案。草案应当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补充保险和福利、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奖惩、裁员等内容。 之后是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最后是签字、报送与生效。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根据《劳动法》规定,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在整个签订集体合同的过程中,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合同的内容合法、公平、合理,保障职工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