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出资而引发的股权转让纠纷要怎么解决?


隐名出资指的是实际出资人以他人名义出资,而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等文件中登记为他人的一种出资方式。当因隐名出资引发股权转让纠纷时,以下是一些解决的办法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要明确隐名出资人与显名股东之间通常会签订代持股协议。这份协议是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如果代持股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那么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履行。例如,协议中约定隐名出资人有权自主决定转让股权,显名股东应配合办理相关手续,那么显名股东就有义务按照约定执行。 若显名股东未经隐名出资人同意擅自转让股权,这就涉及到无权处分的问题。对于这种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无权处分的规定适用。如果受让人是善意取得股权,即不知道该股权存在隐名出资的情况,并且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办理了相关的登记手续,那么受让人可能会取得该股权。此时,隐名出资人不能要求受让人返还股权,但可以要求显名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当隐名出资人想要显名并转让股权时,需要经过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这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的规定。如果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隐名出资人可以向法院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之后,隐名出资人就可以以显名股东的身份进行股权转让。 在解决纠纷的途径方面,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通过友好沟通,尝试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这是最省时省力的方式。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前提是双方在代持股协议中约定了仲裁条款。仲裁具有专业性和高效性的特点。若没有仲裁约定,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和事实进行公正的判决。 总之,隐名出资引发的股权转让纠纷解决方式多样,关键是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的事实情况来处理。在整个过程中,要注重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