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派出所不立案该如何解决?


当遇到诈骗案派出所不立案的情况时,首先要明确一些基本法律概念和可以采取的解决途径。 派出所不立案通常是指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等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从而决定不予立案。这可能会让报案人觉得自己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所以,当你遇到派出所不立案的情况,第一步可以要求派出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并说明不立案的理由。然后,你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七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也就是要求公安机关重新审查这个案子。 除了申请复议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因此,你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会对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进行审查,如果发现不立案理由不充分,就会要求公安机关立案。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即使刑事上无法立案,你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要求诈骗人返还被骗取的财物等。不过,民事诉讼需要你自己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对方实施了诈骗行为以及你遭受的损失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