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不立案该怎么办?
我向警察报了案,可警察却不立案。我不清楚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不明白警察不立案是不是合理的,想知道有没有什么途径可以解决这个不立案的问题。
展开


当遇到警察不立案的情况时,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我们要明确立案的概念。立案是指司法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等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也就是说,只有当存在犯罪事实,并且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才会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所以,当你收到不立案的通知后,若对该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作出不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因此,你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其进行立案监督。 同时,如果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这种情况下,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通过法院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